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速记: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2020年02月13日 来源:来学网根据“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延期报名公告”可知,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原定为2月6日15时至3月2日15时,现延期启动3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如考试按期举行将提前就报名、考试安排另行公告。报名虽延迟,但是备考要开始准备了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速记,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2、具有3年以上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经验
3、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
4、最近3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釆取有效措施,确保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在场地、人员、账户、资 金、信息等方面相分离,不同投资经理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隔离,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投资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重要投资应当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进行监控。
同一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应要求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书面记录备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应当加强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关键岗位的监督与制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并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査、处置等管理制度,防范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分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投资经理离任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査,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査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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