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小马为某高校教授,2023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5500元、教授津贴4600元;每月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三险一金”1500元。
(2)3月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将原值120万元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租期2年,约定3月31日交付使用,4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4500元。
(3)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960元、2021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3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小马未婚且为独生女,负责赡养其62岁的母亲,对专项附加扣除小马选择在学校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出租房产分月缴纳房产税,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来学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小马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小马2023年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小马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假设小马为非独生女,其还有一个妹妹,说明小马应该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正确答案:
(1)1月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500+4600-5000-1500-3000=600(元),学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00×3%=18(元)。
(2)小马2023年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4500×4%×50%)×(1-20%)×10%×9=3175.2(元)。
【提示】①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房产税。②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小马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50%+1000)×20%=230(元)。
【提示】①个人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②个人持有2019—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