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自行核算营业收入68000万元、利润总额7000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750万元。2024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2023年度存在以下事项:
(1)一栋闲置生产车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000m²,原值650万元,已提取折旧420万元,余值为230万元。
(2)向关联企业乙支付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借款利息200万元,借款本金为30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该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乙企业对甲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1000万元,且实际税负低于甲企业。
(3)发生烟草广告费支出12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60万元。
(4)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员工工资2500万元,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60万元,由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
(5)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1500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6)将年初购入的持有220天的国债转让取得收入72万元,该国债发行期限3年,购入面值65万元,年利率5%,当年的利息尚未兑付。
(7)撤回对境内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100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60万元,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万元。
(8)由于符合留抵退税申请条件,12月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房产税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年税额为30元/m²,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甲企业2023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回答业务(4)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基数并说明理由。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回答业务(8)留抵退税能否作为不征税收入,并说明理由。
(9)计算甲企业2023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补缴2023年度房产税=650×(1-20%)×1.2%=6.24(万元)。
应补缴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2)应纳税调增=200-2×1000×6%=80(万元)。
【提示】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债资比和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
(3)应纳税调增=120+60=180(万元)。
【提示】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4)不能。
理由: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不能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5)应纳税调增1500万元。
【提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6)国债利息收入=65×5%×220÷365=1.96(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调减1.96万元。
(7)应纳税调减10万元。
【提示】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60万元);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10万元);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8)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理由:留抵退税退还的是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而这些进项税额不影响损益,不属于收入,也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9)应纳税所得额=7000-6.24-3+80+180+1500-1.96-10=8738.8(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738.8×25%-1750=43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