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甲市的某金融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经营业务如下:
(1)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共转让1500000股,初始投资成本1.50元/股,IPO发行价4.5元/股,含税售价6.8元/股。
(2)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利息收入200万元(贷款利率未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转让其100%控股的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1200000万元,转让价1350000万元。
(4)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收取含税固定利润5000万元。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机器设备4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4万元。
(6)进口10辆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本集团生产经营,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合计300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20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8万元,取得海关填发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关后运抵集团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运费5.45万元。
(7)为客户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客户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万元,燃油附加费0.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03万元。
(8)本集团的员工产生的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2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如下交通费票据:注明本集团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价共计30万元;注明本集团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价合计10万元;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客票1.03万元。
(9)支付给境外某公司咨询服务费(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未派人来华)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该集团代扣代缴的税款)。
(其他相关资料:中轻型商用客车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判断业务(2)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3)判断业务(3)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7)判断业务(7)该集团总部为客户支付境内机票款是否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并说明理由。
(8)计算业务(8)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业务(9)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10)判断业务(9)是否应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说明理由。
(11)计算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业务(1)的销项税额=(6.8-4.5)×1500000÷(1+6%)×6%÷10000=19.53(万元)。
【提示】转让解禁的限售股,为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孽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2)不应缴纳增值税。
理由: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不应缴纳增值税。
理由: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业务(4)的销项税额=5000÷(1+6%)×6%=283.02(万元)。
【提示】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额=64÷(1+3%)×2%=1.24(万元)。
【提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6)关税完税价格=300+20+8=328(万元)
进口关税=328×20%=65.6(万元)
进口消费税=(328+65.6)÷(1-5%)×5%=20.72(万元)
进口增值税=(328+65.6)÷(1-5%)×13%=53.86(万元)
合计=65.6+20.72+53.86=140.18(万元)。
【提示】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等。入关后的运费不得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7)不属于。
理由: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8)业务(8)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1.5÷(1+6%)×6%+30÷(1+9%)×9%+10÷(1+3%)×3%=3.99(万元)。
【提示】住宿费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注明本集团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票面金额合计适用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注明本集团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按照票面金额合计适用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客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代扣代缴的增值税=50÷(1+6%)×6%=2.83(万元)。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10)不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理由: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11)销项税额合计数=19.53+283.02=302.55(万元)
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53.86+3.99+2.83+5.45÷(1+9%)×9%=61.13(万元)
【提示】进口10辆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本集团生产经营和支付给境外某公司咨询服务费均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6)支付入关后运费,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02.55-61.13+1.24=242.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