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市区的某大型综合性超市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1)零售中档化妆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39万元。
(2)B公司团购,因采购数量较大予以折扣,向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中注明了不含税价款200万元、备注栏中注明了折扣额16万元。
(3)零售金银首饰,开具普通发票注明含税销售收入260万元;另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旧首饰作价32万元,实际收取含税收入48万元。
(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电脑15台,合同中约定,每台电脑不含税售价为12000元,本月20日收取全部货款,电脑于下月发出。
(5)销售调制乳、鲜奶分别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4.5万元、43.6万元;销售蔬菜取得销售收入70万元;销售鲜鸡蛋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玉米一批用于销售,支付收购价60万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已验收入库。
(7)将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的糖果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已知糖果入账成本1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于购入当月抵扣。
(8)从某农贸市场(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购进收派服务,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0.5万元、税额0.03万元。
(9)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货物被盗,货物成本12万元(含向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费1.2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已抵扣。
(10)从境内某品牌家电供应商(一般纳税人)取得与销售额挂钩的平销返利收入3万元。
(11)当月向C公司销售储值卡300张,取得货币资金30万元;当月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超市的副食品,确认不含税收入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税额。
(4)计算业务(4)当月的销项税额。
(5)判断业务(5)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请说明理由。
(6)计算业务(6)购买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计算业务(8)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回答业务(9)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如需计算,请计算税额。
(10)回答业务(10)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如需计算,请计算税额。
(11)计算业务(11)的销项税额。
(12)计算该超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
(1)业务(1)的销项税额=339÷(1+13%)×13%=39(万元)。
(2)业务(2)的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
【提示】属于商业折扣,但是将折扣额在备注栏注明的,按折扣前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3)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缴纳。
业务(3)应纳消费税=(260+48)÷(1+13%)×5%=13.63(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额=(260+48)÷(1+13%)×13%=35.43(万元)
合计=13.63+35.43=49.06(万元)。
(4)业务(4)当月的销项税额为0。
【提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由于电脑当月尚未发出,所以无须缴纳增值税。
(5)销售调制乳、鲜奶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蔬菜和鲜鸡蛋不缴纳增值税。
理由:调制乳、鲜奶没有免税政策。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业务(5)的销项税额=54.5÷(1+13%)×13%+43.6÷(1+9%)×9%=9.87(万元)。
(6)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9%=5.4(万元)。
【提示】玉米属于农产品,实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7)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13%=1.3(万元)。
【提示】购买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如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8)业务(8)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03(万元)。
【提示】从农贸市场购进的水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业务(9)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1.2)×13%+1.2×9%=1.51(万元)。
【提示】货物和运费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10)发生平销返利行为的,应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
业务(10)冲减进项税额=3÷(1+13%)×13%=0.35(万元)。
(11)业务(11)的销项税额=10×13%=1.3(万元)。
【提示】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12)销项税额=39+26+35.43+9.87+1.3=111.6(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4+0.03-1.3-1.51-0.35=2.2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11.6-2.27=10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