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W公司是国内某护肤品二线品牌在省内的独家代理商。W公司以建议零售价的6折从品牌方购入单一产品R后,再以建议零售价85折的价格销售给省内各地的零售商,零售商向终端消费者售卖的价格为建议零售价的原价。W公司目前所有的销售均为赊销,信用期为30天,正在考虑是否推出新的销售政策,主要资料如下:
(1)R产品的销售不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品牌方给出的建议零售价为100元/瓶。目前W公司库存的全年平均水平为10万瓶,全年可以向零售商售出108万瓶。所有零售商均能主动在信用期结束时付款。W公司按月均销售量每月进货1次,在享有的30天信用期结束时向品牌方付款。
(2)新的销售政策将信用期从30天延长至60天,并同步设立3/30,n/60的现金折扣。W公司预计全年销售量增长20%,计划中的平均库存水平、每月采购数量均同比例提高。
(3)W公司预计大约40%的客户(按销售量计算,下同)在第30天付款、50%的客户在第60天付款、10%的客户在第80天付款。为应对增加的应收款项,W公司计划以新政策下销售金额增加数的20%作为报酬聘请专业的收款公司,以确保所有超信用期的应收款项都能收回。
(4)假设一年按360天计算,等风险投资的必要报酬率为10%。
要求。
(1)计算改变销售政策对税前损益的总影响,并决定W公司是否执行新的销售政策。
(2)如果W公司建立自身的催收团队。假设团队自身的基本薪酬为每年100万元,对于30~60天内付款的订单需要发生此部分订单销售金额1%的催收费用,对于60~80天内付款的订单需要发生此部分订单销售金额6%的催收费用外加4%的团队提成。如果团队也能将所有超信用期的应收款项收回,试判断W公司应聘请收款公司还是自建催收团队。并判断考虑该变化后W公司是否应该执行新的销售政策。
正确答案:
(1)W公司的进货单价=100×0.6=60(元)
W公司的销售单价=100×0.85=85(元)
边际贡献增加=108×20%×(85-60)=540(万元)
原应收款项平均余额=108×85/360×30=765(万元)
原应收款项占用资金应计利息=765×60/85×10%=54(万元)
新的应收款项平均收现期=30×40%+60×50%+80×10%=50(天)
新的应收款项平均余额=108×(1+20%)×85/360×50=1530(万元)
新的应收款项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530×60/85×10%=108(万元)
应收款项占用资金应计利息增加=108-54=54(万元)
原存货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0×60×10%=60(万元)
新的存货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0×(1+20%)×60×10%=72(万元)
存货占用资金应计利息增加=72-60=12(万元)
因为公司每月采购付款1次:
原应付款项平均余额=108×60/12=540(万元)
原应付款项节约资金应计利息=540×10%=54(万元)
新的应付款项平均余额=108×(1+20%)×60/12=648(万元)
新的应付款项节约资金应计利息=648×10%=64.8(万元)
应付款项节约资金应计利息增加=64.8-54=10.8(万元)
增加的销售金额=108×20%×85=1836(万元)
收账费用增加=1836×20%=367.2(万元)
原现金折扣成本=0
新的现金折扣成本=108×(1+20%)×85×40%×3%=132.19(万元)
现金折扣成本增加=132.19-0=132.19(万元)
汇总以上各项的总影响:
税前损益增加=540-54-12+10.8-367.2-132.19=-14.59(万元)
因为税前损益增加为负,所以不应该执行新的销售政策。
(2)30~60天内付款的销售金额=108×(1+20%)×85×50%=5508(万元)
催收费用=5508×1%=55.08(万元)
60-80天内付款的销售金额=108×(1+20%)×85×10%=1101.6(万元)
催收费用=1101.6×(6%+4%)=110.16(万元)
自建催收团队的总成本=100+55.08+110.16=265.24(万元)
由于自建催收团队的总成本265.24万元小于聘用催收公司的费用367.2万元,因此W公司应该自建催收团队。
考虑该变化后,销售新政策的税前损益增加=-14.59+(367.2-265.24)=87.37(万元)
由于新的销售政策可以带来正的税前损益,W公司应该执行新的销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