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某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的董事会正在审议公司的扩产规划以及2024年预算,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预计全年生产产品300件,单价5万元。为控制成本费用,公司在各月末统一发货,且各月销售量保持一致。根据与客户商定的主要销售条款,由客户安排运输公司上门取货,公司就此判定产品的控制权在发货时即刻转移,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根据以往经验,公司的销售全部为赊销,但整体账期很短,大约一半客户在发货后10天回款,另一半客户在发货后20天回款。经评估,公司无需确认坏账准备。
(2)根据预计的产销量数据,公司计划于2024年末购置第5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经短暂调试后即可使用。单条生产线的全套采购单价近5年均稳定在8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采购了两条、一条、一条生产线,其余设备机器较少忽略不计。根据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生产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残值为0。生产线购入3个月后,公司向供应商付款,并核销其他应付款余额。近年间,公司没有处置生产设备,且设备没有发生减值。
(3)经相关部门详细测算,部分预算数已经填列完毕,参见下表:
(来学网)
为简化计算,不考虑销售、采购产生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费。公司没有其他销售和采购业务。
要求:
(1)计算公司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
(2)计算公司2024年末的固定资产余额、其他应付款余额。
(3)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填列公司2024年末的资产负债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