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大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订购一台大型机械设备,出租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向乙公司每月支付租金10万元。租赁期限为5年,按月(每月为一期)支付租金,期满甲公司可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设备。
甲公司收到机械设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发现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已过保修期)。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维修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乙公司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义务?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应承担机械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租赁期限届满后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1000元)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甲公司)。
(2)乙公司有权拒绝履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甲公司)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3)乙公司无须承担机械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规定,融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