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人参与一项工程的投标,在其投标文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4个月,报价为120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为12个月,报价为3960万元。该承包人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中规定,无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款均于下月末支付;提前竣工奖为30万元/月,在最后1个月结算时支付。
签订施工合同后,该承包人拟定了以下两种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1)开工前夕,采取一次性技术措施。可使基础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需技术措施费用60万元。
(2)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前6个月,每月采取经常性技术措施,可使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每月末需技术措施费用8万元。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合同规定收到工程款。现值系数见下表。
(来学网)
问题:
1.若按原合同工期施工,该承包人基础工程款和主体结构工程款的现值分别为多少?
2.从承包人的角度优选施工方案,并说明理由。(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答:(1)1200/4=300万元
300×(P/A,1%,4)×(P/F,1%,1)=300×3.902×0.99=1158.89万元(2)3960/12=330万元
330×(P/A,1%,12)×(P/F,1%,5)=330×11.255×0.951=3532.16万元
2.答: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优选既不加快基础,也不加快主体的施工方案,因加快基础1个月增加费用60万元,加快主体1个月增加费用8×6=48万元,均大于工期提前奖30万元/月。
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
(1)既不加快基础,也不加快主体的施工方案的现值:
1158.89+3532.16=4691.05万元
(2)只加快基础施工方案的现值:
A=1200/3=400万元/月
A=3960/12=330万元/月
A=30万元
A=-60万元

(3)只加快主体施工方案的现值:
A=1200/4=300万元/月
A=3960/11=360万元/月
A=30万元
A=-8万元/月

(4)既加快基础、又加快主体施工方案的现值:
A=1200/3=400万元/月
A=3960/11=360万元/月
A=60万元
A=-60万元
A=-8万元/月

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优选只加快基础的施工方案,因其工程款的现值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