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000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0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0元、税额176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000元、装饰费10000元,税额合计34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税额850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000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元,销售额中有800000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4)分别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6)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
(7)计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8)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9)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含代扣代缴的税款)。
(10)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