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练习】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习题及答案十
2019年09月21日 来源:来学网【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5
B.3.75
C.6.25
D.2.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5×50%×20%=2.5(万元)。
【例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选项D,赞助支出没有优惠。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允许实行加计扣除。
【例题·单选题】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的是( )。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例题·简答题】某企业200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已知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50%扣除。则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是多少?
『答案解析』可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20×(1+50%)=30(万元)。
【例题·单选题】(2012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
A.50%
B.100%
C.150%
D.2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例题·判断题】(2014年)甲公司2013年开发一项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为80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甲公司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为120万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则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80+80×50%=120(万元)
【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是( )。
A.企业的赞助支出
B.企业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
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国家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10%的部分
D.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投资额70%的部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中企业的赞助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选项B属于可以加计扣除的项目,而并非直接从所得税额中抵免;选项C属于可以抵免应纳税额的情形;选项D是可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并非题目要求的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2014年)2011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3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 )万元。
A.0
B.84
C.96
D.10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股权持有须满2年。则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120×70%=84(万元)。
【例题·单选题】(2010年)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07年8月1日,该企业向境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2009年度企业利润总额890万元;未经财税部门核准,提取风险准备金1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9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82.5
B.85
C.187.5
D.19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前禁止扣除项目。因此,2009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90+10)-200×70%]×25%=190(万元)。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
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
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
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除。美国企业向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是该美国公司来源于英国的所得,不需要在我国交税。
【例题·判断题】(2017年卷II)非居民企业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红利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利息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判断题】(2015年)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股息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特许权使用费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逾期偿还贷款的银行罚息
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C.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对补税税额按国务院规定加收的利息
D.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建造发生借款的利息支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只有逾期偿还贷款的银行罚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2008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借款68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40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A.408
B.360
C.180
D.9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为2:1。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不应超过3000×2=6000(万元),现借款6800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是6000万元产生的利息,即6000÷6800×408=360(万元)。
【例题·综合题】(2013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2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1)业务招待费的60%为:140×60%=84(万元)。
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8800×5‰=44(万元)
因此业务招待费应实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40-44)=96(万元)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因此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00+140=840(万元),因此可以全部扣除,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7%-6%)=100(万元)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5)对外捐赠的限额=845×12%=101.4(万元),因此实际捐赠的50万元准予全部扣除。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非行政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应调增所得额105-70=3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调整所得额。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20-12.5=7.5(万元)。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140(三新开发费用)+100(财务费用)+35(职工福利费调增)+7.5(教育经费调增)=9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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