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①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②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超出15%部分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0.9调整;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实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调值系数1.1调整;③规费费率为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
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下表
(来学网)
前6月均按计划完成。此外,D工作8月末,确认实际累计完成19200m^3,F工作10月末累计完成12000m^3。
到第12个月末,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所示。

问题
1.至6月末,该工程已完成工作有哪些?正在进行的工作已完工程量分别是多少?累计结算工程价款是多少?
2.计算D、F完成价款。
3.计算8月底,D工作的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计划预算费用(BCWS),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费用绩效(CPI)和进度绩效(SPI)。
4.根据前锋线,工作H、M、J的实际进度超前或拖后的时间分别是多少?对总工期是否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