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1月,周某、吴某、郑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经周某、吴某、郑某、王某一致同意,订立合伙协议,作如下约定:
(1)合伙人出质其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2/3以上同意。
(2)周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周某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业务。
2023年3月,甲企业为周转资金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借款期限3个月。
2023年5月,周某与朋友陈某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得知后,要求周某退伙。周某退伙,转而由王某执行合伙事务。
2023年6月,乙银行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甲企业无力清偿。乙银行要求周某承担清偿责任,周某以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合伙协议的第(1)项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合伙协议的第(2)项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周某拒绝偿还借款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