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于2019年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2%、30%、20%、20%、8%。
2023年10月5日,赵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选举职工吴某作为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2)选举王某担任公司董事。
经查,王某曾于2016年8月,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实际执行期为3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简要说明理由。
(2)股东会选举吴某为监事会成员是否合法?并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能否担任公司董事?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