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的收益以合伙人所在团队为单位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以执业质量为首要审核指标,再综合考虑承接和执行业务的收入或利润等指标。
(2)对项目合伙人需要每年两次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对会计师事务所其他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每年一次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的书面确认。
(3)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建立关键审计合伙人服务年限清单等方式,管理关键审计合伙人相关信息,每年对轮换情况实施复核,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轮换,针对非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并非必须进行定期轮换,可以由项目组自行决定。
(4)所有审计业务均需要进行项目组内部复核,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需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5)至少每年一次由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合伙人考核和收益分配,不应直接或变相以分所、部门、合伙人所在团队作为利润中心进行收益分配。
(2)不违反。[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
(3)违反。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年对轮换情况实施复核,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轮换。[非上市公司也可能是公众利益实体。]
(4)违反。项目质量复核适用于上市实体(而不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政策和程序要求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
(5)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应当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应当以某一时点为基准,并且应当至少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