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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按照合同约定,2012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则在此期间()。
A.
(来学网)
诉讼时效中止
B.
(来学网)
诉讼时效中断
C.
(来学网)
诉讼时效不中止
D.
(来学网)
诉讼时效终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诉讼时效中止旨在解决权利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时的救济问题,该“不能行使”的期间限定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前述障碍发生在6个月之前,则权利人仍有足够的时间行使权利,无需设立特殊制度进行救济。《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案例的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此诉讼时效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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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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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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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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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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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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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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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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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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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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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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