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3年8月15日,甲工厂与乙机电安装公司签订机械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2013年11月16日之前为甲工厂安装一套进口成套机械设备,甲工厂在工程完成后15d内全部支付工程款50万元。乙公司在2013年11月1日提前完成安装工作,经甲工厂验收合格,但甲工厂拒不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讨,甲工厂于2014年9月1日答应付款,并向乙公司出具50万元的支票一张,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乙公司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到期日为()。
  • A.
    (来学网)2015年8月16日
  • B.
    (来学网)2015年11月1日
  • C.
    (来学网)2016年11月17日
  • D.
    (来学网)2017年9月1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