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的行政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当事人主张自己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可以单独成为免责事由
  • B.
    (来学网)当事人对设定的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提出具体异议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并在该会议中投反对票的,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
  • C.
    (来学网)当事人两次以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认定为从重处罚
  • D.
    (来学网)当事人受他人胁迫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认定为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虚假陈述行为的行政责任。选项A错误,任何下列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①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②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③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④相信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和报告;⑤受到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