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9月10日,甲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9月20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A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A会计师事务所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下列情况:
(1)2022年7月份,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价值100万元,约定乙公司付清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7月10日,甲公司按约交付货物,乙公司已经支付了两期价款,尚有20万元余款未付。A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而乙公司以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A会计师事务所主张取回该批货物。
(2)2022年6月,甲公司将总价值200万元的10台设备抵押给丙银行,担保借款本息总计183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3)2016年10月,时任总经理的刘某协助股东赵某,抽逃岀资80万元。A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求刘某和赵某承担返还抽逃出资的连带赍任,刘某和赵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4)自2022年1月起,甲公司一直拖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甲公司工会向A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代表职工申报该项债权。
(5)A会计师事务所将债权登记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时,债权人丁公司对债权登记表中记载的戊公司500万元的债权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和法律依据,A会计师事务所对丁公司的异议不予理睬,丁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取回该批货物?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抵押给丙银行的10台设备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3)刘某和赵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拖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是否需要申报债权?管理人对该项债权应如何处理?
(5)丁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何种类型的诉讼?该诉讼的被吿是谁?
正确答案:
(1)A会计师事务所无权主张取回。根据规定,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进入破产程序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买受人未依约支付完毕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管理人有权主张取回标的物,但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在本题中,买受人乙公司已付80%价款。
(2)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规定,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3)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出资人不得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4)甲公司拖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5)①丁公司应当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根据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査结束后15日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②戊公司为被告。根据规定,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将被异议债权人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