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友伦公司是主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聪慧公司。2020年底,友伦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回购友伦公司3%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是友伦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友伦公司为此召开了董事会,无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全体9名董事中有6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董事投了赞成票,2名董事投了反对票,其他未出席董事弃权。
2021年5月,友伦公司4名董事突然辞职,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并于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和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021年9月2日,友伦公司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忠厚公司通过场内交易持有友伦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2021年9月15日,忠厚公司又通过场内交易增持友伦公司1%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但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亦未通知友伦公司、未发布公告。经过一番持续收购,至2022年5月9日,忠厚公司已持有友伦公司18%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持股比例超过聪慧公司而成为友伦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忠厚公司于次日将相关权益披露内容通知友伦公司,但拒绝告知友伦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等信息。
2022年5月11日,友伦公司发布忠厚公司已持股18%的公告。此后,忠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忠诚公司购买了友伦公司0.8%的股份,忠厚公司的大股东刘某(持忠厚公司20%股份)购买了友伦公司0.3%的股份,忠厚公司董事长赵某的岳父关某购买了0.1%的股份。有投资者向中国证监会举报称:忠诚公司、刘某、关某均与忠厚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忠厚公司已经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在中国证监会调査过程中,忠诚公司、刘某、关某均未提出任何抗辩或证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友伦公司拟定的股份回购比例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友伦公司董事会的出席情况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根据友伦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情况,股份回购决议是否已经通过?并说明理由。
(4)友伦公司因补选董事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5)忠厚公司就2021年9月15日的增持行为既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吿书,又未通知友伦公司、未发布公告,其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忠厚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告知友伦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等信息?并说明理由。
(7)忠诚公司、刘某、关某与忠厚公司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法。根据规定,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0
(2)合法。根据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可以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3)股份回购决议未获通过。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当经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全体董事均为无关联关系董事,其中,仅4名董事投了赞成票(4/9),未过半数,决议未通过。
(4)①召开时间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②通知、公告时间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5)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合法,但未通知友伦公司、未发布公告不合法。根据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6)忠厚公司无权拒绝吿知。根据规定,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同时,该投资者为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披露详式权益変动报告书,而“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之一。
(7)①忠诚公司与忠厚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人。②刘某与忠厚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人。③关某与忠厚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