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某市的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6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25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0万元、投资收益1500万元,应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4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500万元、营业外支出3200万元、税金及附加6100万元、管理费用6500万元、销售费用13000万元、财务费用16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5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600万元,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23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2022年度自行核算存在以下问题:
(1)一栋闲置生产车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000mΛ2,原值650万元,已提取折旧420万元,车间余值为230万元。
(2)就2022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另向境外股东(持股25%)支付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
(3) 6月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销售药品,不含税价格为3000万元,成本为2500万元,药品已经发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收到代销清单,甲企业未对该业务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应处理。
(4)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和税费为200万元。
(5)撤回对境内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100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60万元,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万元。
(6)年初对甲企业50名高管授予限制性股票,约定服务期满2年后每人可按6元/股购买1000股股票,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为26元/股。甲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500000
贷:资本公积 500000
(7)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员工工资25000万元;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800万元,由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
(8) 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支付的不含税价格为1600万元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会计核算按照使用期限10年、预计净残值率5%计提了累计折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企业选择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按最低折旧年限标准)加速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9)发生广告支出1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8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60万元。
(10)全年投入1900万元用于研发新产品,其中113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于7月1日取得专利证书并投入使用,该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为10年,当年未计提累计摊销。其余770万元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
(1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1500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12)对外捐赠货币资金14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12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计算房阳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年税额30元/mΛ2,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甲企业2022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 计算业务(2) 应扣繳境外股东的增值税税额、预提所得税税额。
(3)回答业务(3)中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回答业务(7)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基数并说明理由。
(8) 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业务(9)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业务(10)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业务(1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12)计算业务(1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3)计算甲企业202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应补缴2022年度房产税=650× (1-20%) ×1.2%=6.24 (万元);
应补繳202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2) 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50÷(1+6%) ×6%=2.83 (万元);
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50÷(1+6%) ×10%+ 1000×25%×10%=29.72 (万元)。
(3)业务(3)中企业增值税处理不正确、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
①理由: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日的当天。6月发出的代销货物,截至12月31日货物发出已经满180天,应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应补缴增值税= 3000×13%=390 (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及附加=390× (7%+3%+2%) =46.8 (万元)。
②企业所得税中,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本题未收到代销清单,不确认收入。
(4)业务(4):转让专利技术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200-500)×50%=600(万元)。
(5)业务(5): 会计确认的所得= 100-60=40 (万元);税法确认的所得= 100-60- 10(从未上市公司分回股息免税) = 30 (万元),因此纳税调减10万元。
(6)业务(6):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7)业务(7):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理由: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不能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8)业务(8):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故税法计提折旧的年限= 10×60%=6 (年);
税法2022年计提的折旧额= 1600× (1-5%)÷6÷12×6=126.67 (万元);
会计2022年计提的折旧额= 1600× (1-5%)÷10÷12×6=76 (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26. 67-76=50.67 (万元)。
(9)业务(9):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基数=68000+6000=7400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74000×15%=11100(万元)<120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11100=900 (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74000×5‰=37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2= 380×60%=228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80-228=152 (万元);
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00+152+60=1112 (万元)。
(10)业务(10): 113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7月1日投入使用,应从当月起计提摊销费用。当年应补提6个月的摊销费用= 1130×200%÷10×6÷12=113 (万元);
770万元研发费计入管理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770×100%=770 (万元);
合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13+770=883 ( 万元)。
(11)业务(11):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万元。
理由: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12)业务(12):通过县级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12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13) 应纳税所得额= 2600-6.24-3-46.8-600-10+50-50.67+1112-883+1500+20=3682.29 (万元);
202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3682.29×25%-240=680.57(万元)。
主观题专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