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境外A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发生如下业务:
(1)2020年3月1日对我国境内B公司投资4000万元,持有B公司20%的股权,2020年12月1日又追加投资1500万元,增加5%股权。2022年3月1日A公司与我国境内C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B公司15%的股权作价3500万元转让给C公司,协议约定C公司分别于7月30日和11月1日支付价款175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生效,转让时B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C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实际于2022年12月1日一次性支付3500万元。12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2) 2022年12月与居民企业D签订一项新型设备销售合同并提供安装、培训劳务,该设备净值为900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含税价款合计1200万元,未单独列明安装、培训劳务的金额。A公司派遣员工在境内负责该项业务并对其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但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证明其在境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对其劳务部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利润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雷计算出合计数。(本题不考虑其他税费)
(1)如何确认A公司转让股权收入实现的时间?
(2)计算A公司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成本。
(3)计算A公司就股权转让所得应繳纳的企业所得税。
(4)税务机关对于未准确列明的安装、培训劳务收入,应如何进行核定?按最低标准核定的劳务收入是多少?
(5)计算安装、培训劳务收入最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2022年 12月15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首先应求出全部股权的成本,然后再计算转让部分的股权成本,A公司转让股权对应的成本= (4000+1500)÷25%×15%=3300 (万元)。
(3)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另外A公司适用10%的税率。
A公司就股权转让所得应納的企业所得税= (3500-3300) ×10%=20 (万元)。
(4)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单独列明上述劳务的金额并且无参照标准的,税务机关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所以税务机关按最低标准应该核定的劳务收入= 1200×10%=120 (万元)。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派遣员工提供劳务并且该员工对其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的,视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税率适用25%。
最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核定的利润率= 120×20%=24 (万元),最低应纳企业所得税=24×25%=6 (万元)。
主观题专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