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11月,秦某、胡某、苏某和黄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50万元。秦某、胡某、苏某和黄某分别出资10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3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3/4以上同意,而对其他表决方式、决议规则等未作特别规定。
2023年3月,甲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公司增资一事。秦某和苏某赞成,胡某和黄某反对,最终股东会作出了增资的决定。黄某对此不予认同,故提出退出甲公司,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3/4以上同意”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增资的决议能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收购黄某的股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