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来学网)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 B.
    (来学网)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 C.
    (来学网)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 D.
    (来学网)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受偿地位;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题中,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故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