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26800 ㎡,地下两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施工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某专业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开工后,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
事件二:基坑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并由监测单位编制了监测方案。监测工作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持续到了桩基础工程施工完成。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四: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双代号时标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次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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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五,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 C 的实际工作时间为 35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进度为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期索赔 21 天的要求。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一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2.写出事件二中基坑监测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3.焊缝产生夹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怎么处理?
4.针对事件四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写出其计算工期、关键路径(用工作表示),分别计算工作 C与 F 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单位:周)。
5.事件五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天数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一:深基坑工程开工后,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
正确做法: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
不妥之处二:经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不妥之处一:基坑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正确做法: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不妥之处二:监测工作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持续到了桩基础工程施工完成。
正确做法: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作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
3.产生夹渣的主要原因是焊接材料质量不好、焊接电流太小、焊接速度太快、熔渣密度太大、阻碍熔渣上浮、多层焊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其处理方法是铲除夹渣处的焊缝金属,然后补焊。
4.(1)计算工期为 15 周。关键线路为:A→D→E→H→I。C 工作:自由时差为 2 周、总时差为 3 周。F 工作:自由时差为 1 周、总时差为 1 周。
5.索赔天数不成立。由于 C 为非关键工作,而且其总时差为 3 周(21 天),设计变更后持续时间为 35 天=21+14,所以不影响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