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1031.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将其生产设备设定抵押,双方于2024年4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4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能清偿乙银行的到期贷款,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直接归乙银行所有。 2024年4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12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生产设备质押给丙银行,双方当日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于4月4日将该生产设备交付给丙银行。 2024年6月1日,甲公司将其A型号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之后该挖掘机出现故障,丁公司请求甲公司维修时,甲公司未予理会。丁公司将该挖掘机交由戊公司维修,但丁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戊公司支付10万元的维修费用,戊公司遂将该挖掘机留置,并主张就该挖掘机优先受偿。甲公司以该挖掘机并非丁公司的财产为由,请求戊公司返还A型号挖掘机,遭到戊公司的拒绝。2024年7月1日,甲公司将其B型号挖掘机出租给庚公司,之后该挖掘机出现故障,庚公司请求甲公司维修时,甲公司未予理会。庚公司将该挖掘机交由戊公司维修,因此前庚公司拖欠戊公司100万元的货款,戊公司遂将该挖掘机留置。甲公司请求戊公司返还B型号挖掘机,遭到戊公司的拒绝。之后,甲公司对戊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戊公司返还A型号挖掘机和B型号挖掘机。后来,甲公司不能按期清偿乙银行和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主张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丙银行则主张,对于该生产设备的拍卖价款,其清偿顺位优先于乙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2)丙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能否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4)对于该生产设备的拍卖价款,丙银行的清偿顺位是否优先于乙银行?并说明理由。 (5)戊公司主张就A型号挖掘机优先受偿,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请求戊公司返还A型号挖掘机,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请求戊公司返还B型号挖掘机,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1032. 甲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市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2023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3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2023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23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 2024年3月1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 2024年7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的地役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情况下,能否取得该厂房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5)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