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4年3月1日,出卖人甲公司与买受人乙公司订立电脑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和风险转移时间。甲公司分别委托独立承运人丙公司和丁公司负责海上运输和公路运输。3月15日,甲公司将电脑交给丙公司。3月30日,丙公司将电脑交给丁公司。4月10日,丁公司按照约定将电脑运送至乙公司,因乙公司未做好收货准备而未能交付。4月15日,丁公司将电脑交给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批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乙公司的时间为()。
  • A.
    (来学网)4月15日
  • B.
    (来学网)3月30日
  • C.
    (来学网)3月15日
  • D.
    (来学网)4月10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丙公司)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