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461. 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该企业所生产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成本为17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日,该企业的总经理与甲会计师事务所某注册会计师会谈,期间讨论了是否放弃所享受的增值税免税优惠的阿题。为提请董事会讨论这一问题并作出决策,该总经理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该注册会计师就一些问题给予回答。该总经理所提问题如下: (1)对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优惠与享受免税优惠相比,增值税的计算有何区别? (2)以100吨化肥(30吨售给农业生产者,70吨售给化工企业)为例,分别计算免税销售、放弃免税销售情况下这l00吨化肥的毛利润,从而得出放弃免税销售是否更为有利?(说明:因农业生产者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为不增加农民负担,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吨。)税法试题卷第l2页(共17页) (3)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含税售价仍为2500元/吨,销售给化工企业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吨,以销售总量100吨为例,请计算对农业生产者的销量超过多少时,放弃免税将对企业不利? (4)如放弃免税有利,可以随时申请放弃免税吗? (5)如申请放弃免税,需要履行审批手续还是备案手续? (6)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将来可随时再申请免税吗?有怎样的限定条件? (7)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8)可否选择仅就销售给化工企业的化肥放弃免税? (9)如申请放弃免税获准后,以前购进原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假定你为该注册会计师,请书面回答该总经理的以上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步骤。)
462.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l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原值为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l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ll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ll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76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税法试题卷第l5页(共17页)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l8.6万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l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l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09年度,该摩托车生产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87400+10080)×17%一5950一1100×7%=16571.6—5950-77=10544.6万元 ②消费税=(87400+10080)×10%=9748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an=(10544.6+9748)×(7%+3%)=2029.26万元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4÷10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7400+468+10080一190000×O.28—28000×O.22一ll000-7600—2100一3600+130+170+90—9748-2029.26=2900.74万元企业所得税=(2900.74—620)×25%=570.19万元(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消费税税率l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计算房产税房产余税的扣除比例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步骤)。 (1)分别指出企业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各种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 (2)计算企业2009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3)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