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强化训练试题及答案十三
2021年03月23日 来源:来学网距离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越来越近,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生需要合理安排好复习时间。来学小编整理相关试题,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BD
『源来如此』综合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A.转让境内房产取得的所得
B.许可专利权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C.因任职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ABCD
『源来如此』选项A,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C,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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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B.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C.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转让时所获得的收入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以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正确答案』CD
『源来如此』不能忽视转让量化资产、以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获得股息收益这些重要计税条件。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
B.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C.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D.学生假期兼职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CD
『源来如此』(1)选项A,属于稿酬所得;(2)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B.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C.取得的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部分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
D.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正确答案』BCD
『源来如此』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B.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正确答案』ABC
『源来如此』选项ABC,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选项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下列所得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著名作家莫言获得的诺贝尔文学奖奖金
B.赵某购买发票中奖1 000元
C.钱某取得的军人转业费
D.孙某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养老金
『正确答案』ACD
『源来如此』选项A,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
『正确答案』×
『源来如此』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在所得税上确认收入。
【判断题】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
『正确答案』√
『源来如此』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判断题】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正确答案』×
『源来如此』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判断题】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正确答案』√
【判断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的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 )
『正确答案』×
『源来如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判断题】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
『正确答案』×
『源来如此』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不定项选择题】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19年1~4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1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45 000元。该套住房原值840 000元,系陈某2018年8月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5 000元。
(2)2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 000元。
(3)3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6 000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20 000元。
(4)4月在甲电信公司购话费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30 000元。
假设陈某2019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190 000元,专项扣除40 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8 000元,稿酬所得5 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 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减按70%计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节选)(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 000元 |
3% |
0 |
2 |
超过36 000元不超过144 000元的部分 |
10% |
2250 |
(1)计算陈某1月转让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45 000÷(1+5%)-840 000-5 000]×20%=11 000元
B.[945 000-840 000÷(1+5%)]×20%=29 000元
C.(945 000-840 000-5 000)×20%=20 000元
D.[945 000÷(1+5%)-840 000]×20%=12 000元
『正确答案』A
『源来如此』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计算陈某1月转让住房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45 000×5%=47 250元
B.[945 000-840 000÷(1+5%)]×5%=7 250元
C.945 000÷(1+5%)×5%=45 000元
D.(945 000-840 000)×5%=5 250元
『正确答案』C
(3)陈某的下列所得中,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 000元
B.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
C.股票转让所得120 000元
D.获得的保险款30 000元
『正确答案』BCD
『源来如此』通信企业对个人购话费赠手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计算陈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90 000+8 000×(1-20%)+5 000×(1-20%)×70%-60 000-40 000]×10%-2 520=7 400元
B.(190 000-60 000-40 000)×10%-2 520+8 000 ×(1-20%)×3%+5 000×70%×3%=6 777元
C.(190 000-60 000-40 000)×10%-2 520+8 000 ×(1-20%)×3%+5 000×(1-20%)×70%×3%=6 756元
D.(190 000+8 000+5 000×70%-60 000-40 000)×10%-2 520=7 630元
『正确答案』A
『源来如此』应纳税所得额=190 000+8 000×(1-20%)+5 000×(1-20%)×70%-60 000-40 000=99 200(元),选择按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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