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企业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2019年甲企业发生以下业务:销售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8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6万元。取得持有国债的利息收入1万元,取得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1万元。
发生的成本费用共计400万元。其中:
(1)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80万元,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共计12万元,发放职工福利共计18万元;
(2)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50万元和36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0.5万元,赞助某剧团文艺演出支付1.5万元;
(3)投入研发费用50万元用于开发新产品,但未形成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费用已经计入当年的费用;
(4)发生的其他剩余成本费用,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于税前扣除。
(注:本题适用2019年4月1日后税率计算)
- 2019年该企业在(2)中发生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为()万元。
- 2019年该企业在(3)中发生的支出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万元。
- 2019年该企业在(1)中发生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9年可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