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一家在天津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6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30万元。
- 该企业201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8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8年度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金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万元。
- 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