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一级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由于工期较紧,技术难度不高,市公路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前业主请咨询单位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500万元),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在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人向市内几家有实力的知名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五家施工企业接受邀请,并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
事件2:招标人在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8人,与1名业主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技
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3人,其他2人。开标时一名技术专家发现其任职单位也参与了本次投标,立即主动回避。为了赶时间,招标人继续本项目的评标事宜。
事件3:B企业的投标报价为560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00万元:
事件4:C企业的投标报价为5500万元,其中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415-3-b桥面铺装-铺设防水层”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
事件5:D企业的投标报价为5300万元,为增加竞争实力,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变更为D、D1、D2企业组成:
事件6: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价格评审,A企业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最终被推荐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业主与A企业进行了合同谈判,要求在合同中增加一项原招标文件中未包括的零星工程,合同额相应增加15万元:
事件7: A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又在外地中标了大型工程项目,遂选择将本项目全部工作转让给了B企业,B企业又将其中1/3工程量分包给了C企业。
【问题】
1.事件1的招标方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事件2,对于评标委员会相关内容,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逐一分析事件3-5中各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4.逐一分析事件6-7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招标方式不妥。
理由:不符合可以邀请招标的条件,应采用公开招标。
本案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属于必须招标的第一种情形,且不符合邀请招标的三种情形,故应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市评标专家库中选取且成员数量均不妥。
理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1)事件3:B投标单位废标。
原因:B投标报价中暂列金为600万元,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的500万报价,B企业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事件4:C投标单位有效。原因:未对“415-3-b桥面铺装-铺设防水层”填写单价和合价,认为已经报到其他项目综合单价中了。视为总价己包含此项内容报价。
(3)事件5:D企业投标人废标。原因:通过联合体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
4.事件6:业主的做法不妥当。
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与A企业进行了合同谈判,要求在合同中增加一项原招标文件中未包括的零星工程,属于针对合同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新增内容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故不应增加合同额。
事件7:A企业做法不正确。原因:本项目全部工作转让给B企业,属于违法转包。
B企业做法不正确。原因:B企业又将1/3工程分包给C企业,属于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