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情节一:
王某,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于2023年雇佣贾某、林某等员工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品、中药饮片。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兼企业负责人,并注册在该店,日常实际经营活动由执业药师贾某负责,王某每月底到店开展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并在店内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实际工作的医疗机构虚开发票。
情节二:
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林某和贾某合谋从某零售连锁的门店购进中药饮片,不入库并设立账外账,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利巨大。
后经相关部门飞行检查核实该企业存在以上两种情节,且均属于情节严重,并撤销王某执业药师注册证。
  1. 针对情节一,关于行政机关下列行为及相关说法有误的是
    A.
    (来学网)行政机关可注销王某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B.
    (来学网)对该企业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来学网)处以王某自违法期间,所获收入10%以上50%以下罚款
    D.
    (来学网)行政机关可认定该情节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 针对情节二,下列相关说法有误的是
    A.
    (来学网)该企业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B.
    (来学网)该企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C.
    (来学网)该企业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从无证经营企业购入药品
    D.
    (来学网)该企业按无证经营药品情形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