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0年6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0〕64号),对非处方药转换评价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2012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等6个技术文件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7号)等技术标准具体指导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评价工作。以下说法中不符合非处方药注册和转换制度要求的是
  • A.
    (来学网)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处方药需要及时转换为处方药
  • B.
    (来学网)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达万分之一以上的药品不可转换为非处方药
  • C.
    (来学网)所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激素类药品均不可转换为非处方药
  • D.
    (来学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并汇总对非处方药品种的意见,特别是药品安全性的情况,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