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4个月,工程内容包括A、B两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别为360.00元/m³、220.00元/m³;管理费和利润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4%,增值税(销项税)率为9%。各分项工程每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见表5.1。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6万元);暂列金额15万元。
(来学网)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约定如下:
1.开工日10天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第2、3个月的工程价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1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剩余部分和其它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2、3个月平均支付;
3.发包人按每月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当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
5.B分项工程所用的两种材料采用动态结算方法结算,该两种材料在B分项工程费用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和10%,基期价格指数均为100。
施工期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2个月发生现场计日工的人材机费用6.8万元;
2.第4个月B分项工程动态结算的两种材料价格指数分别为110和120。
【问题】
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2.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3.到第3个月末B分项工程的进度偏差为多少万元?
4.第4个月A、B两项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各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在该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正确答案:
1.签约合同价:[(1000×360+220×700)+70000+60000+150000]×(1+4%)×(1+9%)=900078.4元=90.008万元。
工程预付款:[(1000×360+220×700)+70000+24000]×(1+4%)×(1+9%)×20%=137845.76元=13.785万元。
2.第2个月:分项工程费=360×320+220×210=161400元=16.14万
单价措施项目费:2万元;总价措施项目费:(6-3.6×60%)/2=1.92万元
其他项目费:第二个月发生现场计日工人材机费用6.8万,扣回的工程预付款:13.785/2=6.893万元
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价款:[16.14+2+1.92+6.8×
(1+16%)]×(1+4%)×(1+9%)×90%-6.893=21.621万元
3.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220×(180+210+220)×(1+4%)×(1+9%)-220×(180+200+200)×(1+4%)×(1+9%)=0.748万元
实际进度提前0.748万元
4.A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1180m3,超过了原工程量1000的1.15倍
第四个月A分项工程的价款:(360×270+360×30×0.9)×
(1+4%)×(1+9%)=106920元=12.12万元
B分项工程第4个月材料价格指数发生变化,综合单价也发生变化220×[78%+12%×110/100+10%×120/100]=227.04元/m3
第4个月B分项工程价款:227.04×90×(1+4%)×(1+9%)=2.316万元
第4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款:
[12.12+2.316+1×(1+4%)×(1+9%)]×90%=14.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