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经协商,甲项单价为180元/m³,乙项单价为160元/m³。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支付工程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m³)
(来学网)
【问题】
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工程价款是多少?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