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经协商,甲项单价为180元/m³,乙项单价为160元/m³。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支付工程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m³)
(来学网)
【问题】
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工程价款是多少?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多少?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 估算合同总价=2300×180+3200×160=92.6(万元)
工程预付款=92.6×20%=18.52(万元)。
2.(1)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0(万元),应扣留质量保证金:20.2×5%=1.01(万元)本月应支付工程款:20.2-1.01=19.19(万元)<25(万元),第一个月不予支付工程款。
(2)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0(万
元),应扣留质量保证金:28.8×5%=1.44(万元)
本月应支付工程款:28.8-1.44=27.36(万元)
19.19+27.36=46.55(万元)>25(万元)
第2个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46.55万元。
(3)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0(万
元),应扣留质量保证金:27.2×5%=1.36(万元)
应扣预付款为:18.52×50%=9.26(万元)
本月应支付工程款:27.2-1.36-9.26=16.58(万元)<25(万元)
第三个月不予支付工程款。
(4)第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³,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400m³,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超出部分其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估算工程量10%的工程量为:
2700-2300×(1+10%)=170(m³)
这部分工程量单价应调整为:180×0.9=162(元/m³)
甲项工程的工程量价款为:
(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³,没有超过原估算工程量。
没超出估算工程量,其单价不予调整。
乙项工程的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为:10.494+9.6=20.09(万元)
应扣留质量保证金:20.09×5%=1.00(万元)
应扣留预付款:18.52×50%=9.26(万元)
本月应支付工程款:20.09-1.00-9.26+16.58=26.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