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下列说法中属于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共同犯罪论处情形的有
  • A.
    (来学网)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劣)药,而提供账号、发票、资金的
  • B.
    (来学网)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劣)药,而提供运输、保管、储存等便利条件的
  • C.
    (来学网)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劣)药,仍然购进使用的
  • D.
    (来学网)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劣)药,而提供虚假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