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联合体采购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B.
    (来学网)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C.
    (来学网)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D.
    (来学网)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