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2月15日,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丙房地产公司出借2000万元,约定月利率2.2%。已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
乙公司是丙房地产公司的供货商,丙房地产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货款。为了担保该笔货款,丁酒厂以其库存的价值1000万元的500箱品牌白酒作抵押,双方于2023年7月3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8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戊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该笔货款承担保证责任,双方还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两个月后,因资金周转需要,乙公司将其对丙房地产公司的100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甲,通知了丙房地产公司和戊公司,丙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反对,戊公司未予理会。至此,甲对丙房地产公司的债权本金合计3000万元。
为保障债权如期实现,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丙房地产公司双方约定:若将来债权到期,丙房地产公司未能偿还货款及借款本息,则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将债权本金及借款利息经对账清算转化为已付购房款。货款债权和借款债权陆续到期后,因丙房地产公司未偿还货款及借款本息,甲请求丙房地产公司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交房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房屋价格上涨,丙房地产公司对甲的请求不予理睬,并将该房屋于预告登记期间出卖给庚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于是,甲拟对丁酒厂提供抵押的白酒行使抵押权,却得知丁酒厂在日常售卖白酒时,已将抵押物中的200箱白酒以合理价格卖给了己餐饮公司,并完成了交付。甲欲对己餐饮公司购得的200箱白酒行使抵押权,遭到己餐饮公司的拒绝。事后,甲又找到戊公司,要求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戊公司以债权转让未经其书面同意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是否全部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对丁酒厂白酒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3)丙房地产公司明确反对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甲,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4)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出卖给庚公司,庚公司能否获得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甲是否有权对己餐饮公司购得的200箱白酒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6)戊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仅部分有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本题中,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约定月利率2.2%,年利率为26.4%,因此仅在未超过3.85%×4=15.4%的部分受到法律保护,超出部分的约定无效。
(2)2023年7月3日抵押权设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抵押权自书面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丁酒厂将库存白酒设定抵押,属于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即2023年7月3日设立。
(3)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本题中,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甲,无须作为债务人的丙房地产公司同意。
(4)庚公司不能获得所有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商品房预售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因此,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出卖给庚公司,不发生物权效力,庚公司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5)甲无权对已餐饮公司购得的200箱白酒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己餐饮公司属于正常经营买受人,甲无权对其购得的白酒行使抵押权。
(6)戊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