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6月1日,居民甲、乙经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了一排临时门面房,核准使用期限到期日为2024年6月1日。甲、乙二人约定,按份共有该门面房,各自份额均为50%,由甲负责门面房有关事宜。
2023年1月,经甲、乙一致同意,将其中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丙开超市,租期3年,月租金为10000元。
2023年11月,因当地下暴雪导致门面房墙体开裂,丙发现后立即给甲发微信,要求甲进行维修。
于是甲委托丁公司对墙体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甲发现丁公司的工人自行更换了其提供的涂料,遂要求丁公司纠正其行为。
3日后,因戊公司向甲表示愿意以更低的价格提供维修服务,甲确认丁公司维修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后通知丁公司解除合同,丁公司同意解除但表示甲应支付相应维修报酬和赔偿款5000元。甲表示门面房系其和乙共有,自己只愿意承担50%,剩余部分丁公司应找乙支付。
2023年12月1日,乙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欲将其门面房份额对外转让。当日,乙发函征询甲的购买意向,同时告知甲:欲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门面房份额,价款须一次性付清,如购买,须在2023年12月10日前行使优先购买权。已知,甲、乙此前未就优先购买权等内容进行约定。后因房产市场不景气,乙的门面房份额一直无人问津。
甲、乙和丙的门面房租赁期限届满后,因租金支付发生纠纷。丙提出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门面房租赁合同无效,其只须支付使用期限到期前(2024年6月1日前)的租金即可,超期的部分无须支付费用。经查,门面房的核准使用期限届满后,甲、乙一直未办理延长使用期限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丁公司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合同?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的工人更换甲提供的涂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通知丁公司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4)甲拒绝向丁公司支付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如甲拟受让乙的门面房份额,应在多久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6)丙主张其与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全部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丙主张超期的部分无须支付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