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一般制造企业,2×23年至2×24年发生下列交易或事项:
(1)甲公司库存商品(B产品)2×23年年初余额为25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年初余额为200万元。库存商品2×23年年末余额为30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23年年末余额为170万元。税法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2)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24年9月,甲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批自产A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生产成本为550万元。至2×24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批产品。假定涉及产品未发生减值。
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1)根据资料(1),计算该事项对甲公司2×23年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3)根据资料(2),计算经过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处理后存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并编制与递延所得税费用相关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