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1日购入食品直接捐赠当地福利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元;2023年7月15日,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捐赠外购学生书包1000个,购入价为100元/个(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 A.
    (来学网)0
  • B.
    (来学网)6500
  • C.
    (来学网)13000 
  • D.
    (来学网)1950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选项B当选,外购货物用于捐赠,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可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但是捐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属于免税项目,外购货物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0 000×13%=6 500(元)。选项A不当选,误将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对应的进项税额判断为不得抵扣。选项C不当选,误将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对应的进项税额判断为不得抵扣,将捐给目标脱贫地区的进项税额判断为可抵扣。选项D不当选,误认为捐赠对应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