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应于2010年4月10日竣工,但是乙方因为管理不善导致未按时竣工。4月25日该地区发生洪灾,造成施工暂停20天。该工程竣工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费用时,拟按照合同约定扣降因乙方工程拖期的违约费用,那么甲方应该计算()天的拖期违约损失。
  • A.
    (来学网)15
  • B.
    (来学网)25
  • C.
    (来学网)30
  • D.
    (来学网)5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拖延工期为2010年4月10日至2010年5月30日,即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