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电脑,总价款5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0万元。乙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将电脑运送至甲公司经营场所,甲公司收到电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双方对合同债权转让及合同义务转移未作特别约定。
2023年3月16日,甲公司因经营业务变更不再需要电脑,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认为丙公司经营场所距离较远,如债权转让后会增加履行费用,所以通知了甲公司不同意以上债权转让。2023年3月20日,因甲公司明确表示拒收电脑,乙公司只好将电脑运输至丙公司的经营场所,由此增加履行费用800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增加的履行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金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在乙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乙公司是否发生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增加的履行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