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王某于2018年9月1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21年6月1日,双方商议王某再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郑某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一直未向王某和郑某催讨还债。王某仅在2022年7月1日归还借款100万元,但未明确其履行的债务。下列关于王某归还100万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因2018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B.
    (来学网)因2018年的借款担保已失效,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C.
    (来学网)因2018年和2021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 D.
    (来学网)因2018年和2021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