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向乙、丙、丁3家银行借款,借款数额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为3家银行设立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顺序依次为乙银行、丙银行、丁银行。后未经丙银行的同意,乙银行和丁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房屋拍卖所得价款4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3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丁银行400万元,乙、丙两家银行得不到清偿
  • B.
    (来学网)丁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乙银行得不到清偿
  • C.
    (来学网)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丁银行得不到清偿
  • D.
    (来学网)乙银行100万元,丁银行300万元,丙银行得不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