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出资比例为40%、40%、20%。2024年年底,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张某、王某、李某可约定按1:1:1的比例分配利润
  • B.
    (来学网)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进行利润分配
  • C.
    (来学网)如董事会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对其分配利润的,公司为被告
  • D.
    (来学网)如董事会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对其分配利润,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王某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2)选项B: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