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乙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后借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2023年4月10日,甲公司因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如按照重整计划,甲公司对A银行的债务减免为70万元,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A银行仍可要求甲公司偿还减免的30万元
  • B.
    (来学网)如按照重整计划,甲公司对A银行的债务减免为70万元,则乙公司对7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 C.
    (来学网)如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以自己价值200万元正在使用中的厂房设定抵押,则A  银行可不申报债权,直接行使抵押权
  • D.
    (来学网)如A银行因业务繁忙在债权申报期间内未申报债权,在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后,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选项B: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3)选项C:在重整期间,担保物为企业重整所必需时,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4)选项D: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