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设备,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23年5月1日支付设备款。后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产品,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亦应于2023年5月1日支付产品价款。两笔价款到期后,双方均未支付。2023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通知,提议抵销两笔价款。乙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电话告知甲公司表示同意抵销。根据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的100万元债务消灭的时间为()。
  • A.
    (来学网)2023年5月1日
  • B.
    (来学网)2023年5月10日
  • C.
    (来学网)2023年5月11日
  • D.
    (来学网)2023年5月12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法定抵销权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销权成立的,应当认定通知到达对方时双方互负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