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执行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存货审计相关的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A注册会计师根据管理层提供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选取了适当的存货存放地点实施了监盘,结果满意,据此认可了管理层的盘点结果。
(2)甲公司有一批存货是使用木桶储存的液体,A注册会计师使用了浸蘸、测量棒对选择的样品进行化验与分析的方法实施了抽盘。
(3)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a产成品存货执行抽盘时发现盘点记录比实物少计1000件,A注册会计师要求甲公司调整盘点记录。
(4)甲公司在存货盘点过程中收到外购原材料,A注册会计师确认了该批原材料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入账的外购在途存货,因此提请甲公司将该批在途存货纳入期末存货盘点范围。
(5)审计项目组在对存货盘点结果进行复核时,采取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的方法。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筒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恰当。应当在确认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完整性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重要性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取适当的存货存放地点实施监盘。
(2)恰当。
(3)不恰当。应当查明原因,考虑差异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必要时可要求管理层重新盘点。
(4)恰当。
(5)不恰当。项目组的做法只能取得存货记录准确性的审计证据/还应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以证实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